
同方全球「同佑e生」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備案編號:同方全球人壽[2019]疾病保險001號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指同方全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同方全球「同佑e生」重大疾病保險合同”。
1您與我們訂立的合同
1.1合同構成
本合同由保險條款、保險單、投保單、電子協(xié)議書、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和批注及其他約定書構成。
若構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們需要存檔,則其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亦視為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構成部分,其效力與正本相同;若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的內容與正本不同,則以正本為準。
1.2投保范圍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險人投保年齡(見釋義)為出生滿三十天至六十周歲(見釋義)。
1.3合同成立與生效
您提出投保申請,我們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
自本合同成立、我們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本合同生效,具體的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我們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保單周年日(見釋義)、保單年度(見釋義)、保單月份、保險費約定支付日均以該日期計算。
1.4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十五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我們將在扣除工本費后無息退還您所交納的保險費。
解除合同時,您需要完整填寫申請書并親筆簽名后,連同保險合同一起送達或郵寄給我們。本合同自我們收到您的申請書的當日零時起正式解除。我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2我們提供的保障
2.1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限制
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因被保險人身故而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限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
2.2基本保險金額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于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或批注上載明。若該金額發(fā)生變更,則以變更后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2.3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時起至合同約定滿期日的零時止,分別為三十年、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周歲和終身三種。您可以與我們約定其中一種保險期間并在保險單或批注上載明。
2.4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日起九十天內(含第九十天)為本合同的等待期。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見釋義)而導致的下列情形,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1.身故;
2.本合同定義的重大疾?。ㄒ娽屃x);
3.本合同定義的輕癥疾?。ㄒ娽屃x)。
2.5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我們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疾病導致身故,我們將向您無息返還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導致身故,且身故時未滿十八周歲,我們將按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導致身故,且身故時年滿十八周歲,我們將按被保險人身故時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發(fā)病(見釋義)或被確診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我們將向您無息返還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發(fā)病并經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見釋義)的專科醫(yī)生(見釋義)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我們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向被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一項以上重大疾病時,該給付以一次為限),本合同效力終止。
本合同第2.5.1條身故保險金和第2.5.2條重大疾病保險金,我們僅給付其中一項。
輕癥疾病保險金
本合同輕癥疾病保險金的累計給付次數以三次為限,當累計給付達到三次時,本項保險責任終止。
每種輕癥疾病保險金的給付次數以一次為限,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
若被保險人被確診的疾病同時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定義和輕癥疾病定義的,我們僅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
2.5.3.1.首次輕癥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發(fā)病或被確診患有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我們將向您無息返還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發(fā)病并經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的??漆t(yī)生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向被保險人給付首次輕癥疾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一項以上輕癥疾病時,該給付以一次為限),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2.5.3.2.第二次輕癥疾病保險金
在我們已按本合同第2.5.3.1條的約定給付首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的情況下,若被保險人自首次輕癥疾病確診之日起滿180天后,首次發(fā)病并被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除首次輕癥疾病以外的其他任何一種輕癥疾病,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向被保險人給付第二次輕癥疾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一項以上輕癥疾病時,該給付以一次為限),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2.5.3.3.第三次輕癥疾病保險金
在我們已按本合同第2.5.3.1條和第2.5.3.2條的約定給付首次輕癥疾病保險金和第二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的情況下,若被保險人自第二次輕癥疾病確診之日起滿180天后,首次發(fā)病并被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除首次輕癥疾病和第二次輕癥疾病以外的其他任何一種輕癥疾病,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向被保險人給付第三次輕癥疾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一項以上輕癥疾病時,該給付以一次為限),給付后輕癥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若被保險人符合上述第2.5.3.1條首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的給付條件,則我們自被保險人被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的下一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開始,豁免本合同應交納的各期保險費至交費期限屆滿為止。
若本合同附加了“同方全球附加「同佑e生」兩全保險”,則同時豁免該附加合同應交納的各期保險費至交費期限屆滿為止。
被豁免的保險費視為已交納,同時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在豁免保險費期間,我們不接受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以及交費方式的變更。
2.6責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因下列第1項至第7項原因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我們不承擔第2.5.1項的保險責任;因下列第3項以外的其他原因之一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輕癥疾病,我們不承擔第2.5.2項至2.5.4項的保險責任:
1.您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兩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見釋義),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見釋義),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見釋義)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見釋義);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8.被保險人故意自傷;
9.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見釋義)(經輸血、經職業(yè)關系或經器官移植導致的艾滋病除外);
10.遺傳性疾病(見釋義),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見釋義)。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見釋義),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輕癥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第2項至第7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第2項、第4項至第10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輕癥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3保險金的申請
3.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并書面通知我們。我們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附貼批單。
被保險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確定身故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3.2保險事故通知
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通知我們。
如果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3.3保險金申請
若被保險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保險金的領取條件,請按照下列要求申請相應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申請
若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向我們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原件:
1.保險合同;
2.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見釋義);
3.國家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y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
4.其他與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還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申請
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向我們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原件:
1.保險合同;
2.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的??漆t(yī)生出具的所有病歷資料,包含附有首次就診病歷、病理檢查、血液檢驗及其他科學方法檢驗報告的醫(yī)學診斷證明書;
4.由雙方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有資質的鑒定機構根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見釋義)出具的被保險人傷殘程度的資料或身體傷殘程度評定書(如適用);
5.其他與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上述3.3.1至3.3.2中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有監(jiān)護權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的監(jiān)護人作為申請人向我們申請給付保險金。
3.4保險金給付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后,將在五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將在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我們未及時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將支付相應的差額。
3.5訴訟時效
受益人向我們請求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除“身故保險金”外其他保險金,被保險人向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3.6宣告死亡處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被保險人失蹤且經法院宣告為身故,我們按被保險人身故處理,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日后發(fā)現被保險人重新出現或確知其下落時,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后三十日內向我們返還已領取的保險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們與您依法協(xié)商處理。
4保險費的交納
4.1保險費的交納
本合同的保險費、交費方式以及交費期限由您和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或批注上載明。
本合同有效期內,您應在本合同上載明的保險費約定支付日向我們交納續(xù)期的保險費,也可以向我們申請變更保險費交費方式,經我們同意并批注后生效。
4.2寬限期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若您到期未交納期交保險費,則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六十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期交保險費。
若您超過寬限期仍未交納保險費,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外,則本合同自寬限期屆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5現金價值權益
5.1現金價值
本合同每一個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
5.2保單借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在您的保險合同累積有現金價值的前提下,您可以向我們申請借款。累計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時本合同現金價值的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保單借款的利息(見釋義)按當時我們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見釋義)單利計算,并沿用至該次借款期滿。若您到期未償還借款,則借款利息將被并入原借款金額中,自動進入下一借款期,在下一借款期內按我們最近一次宣布的借款利率單利計息。當您的現金價值不足以償還借款及借款利息時,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償還借款應先償還借款利息,然后償還借款本金。若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有任何賠償或給付,我們有權先從該賠償金或給付金中扣除您未償還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若您選擇保險費自動墊交時,現金價值的計算應先扣除未償還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5.3保險費自動墊交
您可以選擇保險費自動墊交功能,若您選擇了保險費自動墊交,且您在寬限期結束時仍未交納應交保險費的,我們將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現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后的余額,自動墊交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應交保險費,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繼續(xù)有效。我們將對保險費自動墊交的部分收取利息,具體的利息計算方式同保單借款。
當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后的余額不足以墊交一期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保險費的,我們將根據現金價值的余額計算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可以繼續(xù)有效的天數,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在此期間繼續(xù)有效。當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后的余額為零時,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復
6.1效力中止
本合同的效力,因本合同約定事由的發(fā)生而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6.2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兩年內,您可以向我們申請恢復合同效力。
申請恢復合同效力,您需要親自簽署復效申請書,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以及其他文件,經我們同意,并向我們補交您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自寬限期屆滿日起,每六個月復利計息一次)。如果有未償還的借款及借款利息,您需要同時向我們交清您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本合同自我們收到上述文件及款項并核準之日零時起,恢復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兩年您未與我們達成復效協(xié)議的,我們有權解除合同,并向您退還合同效力中止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7合同解除
7.1您解除合同的手續(xù)及風險
您于猶豫期后,可以向我們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并向我們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解除合同申請書;
3.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我們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自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解除時的現金價值。若有借款,則先扣除未償還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您在猶豫期后解除本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8如實告知
8.1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我們應向您說明本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條款中免除我們責任的條款,我們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我們就您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8.2不如實告知的后果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條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我們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我們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對于合同解除前已支付的保險金,我們有權追索。
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在扣除已支付的保險金后退還保險費,保險費不足以抵扣已支付的保險金的,我們有權繼續(xù)追索。
我們在本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8.3我們合同解除權的限制
前條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我們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9其他需要關注的事項
9.1年齡性別錯誤
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有效身份證件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別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fā)生錯誤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1.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或性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投保年齡或性別限制的,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前我們有權解除合同,并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我們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我們合同解除權的限制”的規(guī)定;
2.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有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若已經發(fā)生保險事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付保險費和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會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您。
9.2合同內容變更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提出變更合同內容的書面申請,經我們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若被保險人身故,我們不接受本合同任何內容(包括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等)的變更申請。
9.3基本保險金額的變更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提出變更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書面申請,交納變更所需的費用,經我們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1.在首個保單年度內,您可以申請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增加的基本保險金額所對應的保險責任自批注上所載的生效日的零時起生效;自第二個保單年度起,我們不接受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的申請;
2.若您申請減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的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減少的基本保險金額所對應的保險責任自批注上所載的生效日的零時起效力終止;
3.現金價值以及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應以變更后的基本保險金額為基礎,追溯自首個保單年度起重新計算。
9.4通訊方式變更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當您的通訊方式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您不作上述通知時,我們按本合同所載的最后通訊方式所發(fā)送的通知,均視為已送達您。
9.5保險事故鑒定
若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我們有權要求司法鑒定機構對該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
9.6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爭議,其解決方式由當事人根據合同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按該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并適用中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0釋義
10.1投保年齡
指您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
10.2周歲
指按法定身份證明文件(注)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過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
注:法定身份證明文件指依據法律規(guī)定,由有權機構制作頒發(fā)的證明身份的證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人證等。
10.3保單周年日
指保單生效之后每年與生效日對應的日期,如果保單年度的該日期大于當月天數,我們則將該月的最后一日作為當年的保單周年日。
10.4保單年度
從保險合同生效日或保單周年日的零時起至下一年度保單周年日的零時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10.5意外傷害
指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10.6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指下列所定義的一百項疾病或手術,其中前二十五種重大疾病采用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頒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中的定義。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他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注);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strong>
3.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注:原位癌指惡性細胞局限于上皮內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潤周圍正常組織的癌細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須經對固定活組織的組織病理學檢查明確診斷。被保險人必須已經接受了針對原位癌病灶的積極治療。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qū)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注);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注);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注)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注:
1.肢體機能完全喪失是指肢體的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jié)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jié)的整個下肢。
2.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fā)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tài)。
3.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tǒng)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他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終末期腎?。ɑ蚍Q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診斷后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guī)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深度昏迷96小時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coma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他生命維持系統(tǒng)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注)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注: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天后,仍無法通過現有醫(yī)療手段恢復。
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嚴重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嚴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嚴重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xù)性增高,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tǒng)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語言能力喪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y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xù)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1)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2)網織紅細胞<1%;
(3)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多發(fā)性硬化癥
多發(fā)性硬化癥為中樞神經系統(tǒng)白質多灶性脫髓鞘病變,病變有時累及灰質。多發(fā)性硬化癥必須由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的神經??漆t(yī)生確診。必須伴有典型的脫髓鞘癥狀和運動及感覺功能障礙的證據并有MRI和腦脊液檢查的典型陽性改變。多發(fā)性硬化癥必須造成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功能損害并且已導致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持續(xù)達180天以上。
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合并狼瘡性腎炎
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是指由于自身抗體和免疫復合物的沉積破壞了血管和細胞而導致的累及多系統(tǒng)損害的一種自體免疫性疾病。本保障僅限于被保險人因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并發(fā)狼瘡性腎炎并引起腎功能損害,且腎臟病理診斷符合以下列明的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對狼瘡性腎炎所分類中的第III、IV、V、VI型。診斷須由有資格的風濕和免疫病??漆t(yī)生確認。
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對狼瘡性腎炎的分類標準:
1.I型–正常腎小球型;
2.II型–系膜增生型;
3.III型–局灶及節(jié)段增生型;
4.IV型–彌漫增生型;
5.V型–膜型;
6.VI型–腎小球硬化型。
象皮病
指末期絲蟲病,按國際淋巴學會分級為三度淋巴液腫,其臨床表現為肢體非凹陷性水腫伴畸形增大、硬皮癥和疣狀增生。必須由我們認可的??漆t(yī)生確診,且以微絲蚴化驗結果陽性確認。
因性接觸、外傷、手術后的疤痕、充血性心衰竭或先天性淋巴系統(tǒng)不正常等情況引致的淋巴水腫均不包括在內。
原發(fā)性心肌病
是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類心肌病變,包括原發(fā)性擴張型心肌病、原發(fā)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發(fā)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種,病變必須已造成事實上心室功能障礙而出現明顯的心功能衰竭,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協(xié)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且有相關醫(yī)療記錄顯示IV級心功能狀態(tài)持續(xù)至少180天。該疾病索賠時須要經??漆t(yī)生做出明確診斷。
酗酒或濫用藥物引起的心肌病或繼發(fā)于全身性疾病或其他器官系統(tǒng)疾病的不屬本保障范圍。
腎髓質囊性病
腎髓質囊性病的診斷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同時存在腎髓質囊腫、腎小管萎縮和間質纖維化的病理改變;
2.貧血、多尿及腎功能衰竭等臨床表現;
3.診斷須由腎組織活檢確定。
脊髓灰質炎后遺癥
是指由于急性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導致的運動功能障礙或呼吸功能減弱的癱瘓性疾病。診斷必須由我們認可的神經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并提供相關的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的證據(例如:腦脊液檢查或血清學抗體檢查報告)。未導致肢體癱瘓及其他病因所致的癱瘓,例如格林一巴利綜合癥(急性感染性多神經炎)則不在此保障范圍以內。癱瘓指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慢性復發(fā)性胰腺炎
有腹痛等典型癥狀的胰腺炎反復發(fā)作,導致胰腺進行性破壞,并導致胰腺功能紊亂而導致嚴重糖尿病以及營養(yǎng)不良、惡液質。CT檢查證實胰腺存在廣泛鈣化,且必須接受并已經接受了酶替代以及胰島素替代治療均達6個月以上。診斷必須由消化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并且有內窺鏡逆行胰膽管造影所證實。
酒精導致的慢性復發(fā)性胰腺炎除外。
嚴重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為廣泛分布的慢性進行性多關節(jié)病變,表現為關節(jié)嚴重變形,侵犯至少三個主要關節(jié)或關節(jié)組【如:雙手(多手指)關節(jié)、雙足(多足趾)關節(jié)、雙腕關節(jié)、雙膝關節(jié)和雙髖關節(jié)】。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必須明確診斷并且已經達到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功能分級Ⅲ級以上的功能障礙(關節(jié)活動嚴重限制,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和活動)并且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晨僵;
2.對稱性關節(jié)炎;
3.類風濕性皮下結節(jié);
4.類風濕因子滴度升高;
5.X線顯示嚴重的關節(jié)(軟骨和骨)破壞和關節(jié)畸形。
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
是指有心絞痛等心臟不適癥狀,經過血管造影技術檢查證實同時存在兩支(其中一支為左冠狀動脈主干、左前降支或左回旋支)或更多支的冠狀動脈血管發(fā)生嚴重的狹窄(狹窄程度在70%以上),需要并且已實施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以改善血管的血流狀況。索賠時必須提供血管造影的影像資料、報告、手術記錄和病歷。
植物人狀態(tài)
指經神經科醫(yī)生確診,CT、MRI等證實大腦皮質全面壞死?;颊吲R床表現意識完全喪失,但腦干功能仍保持完好,且此情況持續(xù)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上。
終末期肺病
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經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的呼吸科專科醫(yī)生確診患有慢性肺部疾病而出現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終末期肺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標準并持續(xù)3個月或以上沒有改善:
1.肺功能測試其FEV1低于1升;
2.血氧不足必須接受持續(xù)輸氧治療;
3.動脈血氣分析氧分壓等于或低于55mmHg;
4.休息時出現呼吸困難。
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
該類疾病是指異常增生的絨毛組織浸潤生長侵入子宮肌層或轉移至其他器官或組織的葡萄胎,并已經進行化療或手術治療的。
系統(tǒng)性硬化癥(硬皮?。?/strong>
指一種以局限性或彌漫性皮膚增厚和皮膚、血管、內臟器官異常纖維化為特征的結締組織病。本病須經專科醫(yī)師明確診斷,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肺臟:肺部病變進而發(fā)展為肺間質纖維化和肺動脈高壓;
2.心臟:心功能受損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
3.腎臟:腎臟受損導致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達到尿毒癥期。
下列疾病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局部性硬皮?。ㄈ纾簬钣财げ?、硬斑?。?;
2.嗜酸性粒細胞性筋膜炎;
3.CREST綜合征。
原發(fā)性硬化性膽管炎
指一種膽汁淤積綜合征,其特征是肝內、肝外膽道因纖維化性炎癥逐漸狹窄,并最終導致完全阻塞而發(fā)展為肝硬化。本病須經內鏡逆行胰膽管造影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總膽紅素和直接膽紅素同時升高,血清ALP>200U/L;
2.持續(xù)性黃疸病史;
3.出現膽汁性肝硬化或門脈高壓。
因腫瘤或膽管損傷等繼發(fā)性的硬化性膽管炎不在保障范圍內。
壞死性筋膜炎
是一種由細菌侵入皮下組織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壞死性軟組織感染,可伴有毒血癥、敗血癥、中毒性休克、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壞死性筋膜炎的一般臨床表現;
2.細菌培養(yǎng)檢出致病菌;
3.出現廣泛性肌肉及軟組織壞死,并確實實施了壞死組織和筋膜以及肌肉的切除手術。
清創(chuàng)術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嚴重克羅恩病
克羅恩病是一種慢性肉芽腫性腸炎,具有特征性的克羅恩病病理組織學變化。診斷必須由病理檢查結果證實。被保險人所患的克羅恩病必須已經造成瘺管形成并伴有腸梗阻或腸穿孔。
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潰瘍性結腸炎是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急性暴發(fā)性潰瘍性結腸炎,病變累及全結腸,表現為嚴重的血便和系統(tǒng)性癥狀體征。治療通常采取全結腸切除和回腸造瘺術。潰瘍性結腸炎必須根據組織病理學特點診斷,并且被保險人已經接受了結腸切除和/或回腸造瘺術。
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開腹手術
指為治療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實際實施了開腹進行的壞死組織清除術、病灶切除術或胰腺部分切除術。
因飲酒所致的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腺炎或經腹腔鏡手術進行的治療不在保障范圍內。
重癥肌無力
指一種神經與肌肉接頭部位傳遞障礙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臨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橫紋肌于活動時易于疲勞無力,顱神經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乃至全身肌肉。本病須經??漆t(yī)生出具醫(yī)學診斷證明,并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經藥物治療和胸腺切除治療一年以上仍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單純眼肌型重癥肌無力不在保障范圍內。
原發(fā)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
指自身免疫性腎上腺炎(既往稱:特發(fā)性腎上腺皮質萎縮)導致腎上腺萎縮和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明確診斷,符合所有以下診斷標準;
(1)血漿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水平測定大于100pg/ml;
(2)血漿和尿游離皮質醇及尿17羥皮質類固醇、17酮皮質類固醇測定、血漿腎素活性、血管緊張素II和醛固酮測定,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3)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刺激試驗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2.已經采用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180天以上。
腎上腺結核、HIV感染或患艾滋病、感染、腫瘤所致的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不在保障范圍內。
胰腺移植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胰腺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
單純胰島移植、部分胰腺組織或細胞的移植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被保險人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日之后,被保險人因治療必需而接受輸血,并且因輸血而感染HIV;
2.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出具該項輸血感染屬醫(yī)療責任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責任;
3.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必須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4.受感染的被保險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HIV病毒作用的療法被發(fā)現以后,或能防止AIDS發(fā)生的醫(yī)療方法被研究出來以后,本保障將不再予以賠付。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圍內。
我們必須擁有獲得使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的權利和能夠對這些樣本進行獨立檢驗的權利。
肺源性心臟病
指被保險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慢性心功能損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主動脈夾層瘤
指主動脈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壞后,高速、高壓的主動脈血流將其內膜撕裂,以致主動脈腔內的血流通過主動脈內膜的破裂口進入主動脈內壁而形成血腫。被保險人需通過電腦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掃描(MRI)、核磁共振血管檢驗法(MRA)或血管掃描等檢查,并須經??漆t(yī)生確診。
終末期疾病
經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的??漆t(yī)生確診疾病已經發(fā)展到無法治療的階段并導致被保險人的生存期自確診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
指因阿爾茨海默病以外的腦的器質性疾病造成腦功能衰竭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嚴重癡呆,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導致癡呆的疾病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有完整的臨床、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證實。
神經官能癥,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腦損害不在保障范圍內。
嚴重的胰島素依賴型糖尿?。↖型糖尿病)
是由于胰島素分泌絕對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并需持續(xù)性地依賴外源性胰島素維持180天以上,須經血胰島素測定和血(尿)C肽測定,結果異常,由內分泌科醫(yī)生確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滿足下述至少一個條件:
1.已出現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2.須植入心臟起搏器治療心臟??;
3.因壞疽需切除至少一個腳趾。
肺淋巴管肌瘤病
肺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種彌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變?yōu)榉伍g質、支氣管、血管和淋巴管內出現未成熟的平滑肌異常增生,同時需滿足下列條件:
1.經組織病理學診斷;
2.CT顯示雙肺彌漫性囊性改變;
3.血氣提示低氧血癥。
嚴重癲癇
本病的診斷須由神經科或兒科??漆t(yī)生根據典型臨床癥狀和腦電圖及MRI、PET、CT等影相學檢查做出。理賠時必須提供6個月以上的相關病歷記錄證明被保險人存在經抗癲癇藥物治療無效而反復發(fā)作的強直陣攣性發(fā)作或癲癇大發(fā)作,或者已進行神經外科手術以治療反復發(fā)作的癲癇。
發(fā)熱性驚厥以及沒有全身性發(fā)作的失神發(fā)作(癲癇小發(fā)作)不在保障范圍內。
原發(fā)性骨髓纖維化
原發(fā)性骨髓纖維化為原因不明的骨髓中成纖維細胞增殖,伴有髓外造血,表現為進行性貧血、脾腫大等癥狀。本病必須根據骨髓的活組織檢查和周圍血象檢查由血液科??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且符合條件的狀態(tài)持續(xù)180天及以上,并已經實際接受了針對此癥的治療:
1.血紅蛋白<100g/L;
2.白細胞計數>25×109/L;
3.外周血原始細胞>1%;
4.血小板計數<100×109/L。
任何其他病因導致的繼發(fā)性骨髓纖維化不在保障范圍內。
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一種少兒慢性關節(jié)炎,其特征為發(fā)熱和系統(tǒng)性疾病體征,該體征可能于關節(jié)炎出現之前的數月間持續(xù)存在。主要臨床癥狀包括每日發(fā)高熱、消散性皮疹、關節(jié)炎、脾腫大、淋巴結腫大、漿膜炎、體重下降、中性白細胞增多、急性期蛋白增加及血清抗核抗體(ANA)和類風濕因子(RF)陽性。
本合同僅對實際接受了膝關節(jié)或髖關節(jié)置換手術治療的嚴重的幼年型類風濕關節(jié)炎予以理賠。
嚴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是起源于造血干細胞的一組異質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點是髓系細胞發(fā)育異常,表現為無效造血、難治性血細胞減少,本合同所指的嚴重的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需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由設有專門血液病??频墓⑷壖椎柔t(yī)院血液病專科的主治級別以上的醫(yī)師確診;
2.骨髓涂片檢查同時符合發(fā)育異常細胞比例>10%、原始細胞比例>15%;
3.已接受至少累計三十日的化療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療。
化療日數的計算以被保險人實際服用、注射化療藥物的天數為準。
疑似病例不在保障范圍內。
肺泡蛋白質沉積癥
指肺泡和細支氣管腔內充滿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胸部X線呈雙肺彌漫性肺部磨玻璃影,病理學檢查肺泡內充滿有過碘酸雪夫(PAS)染色陽性的蛋白樣物質,并且接受了肺灌洗治療。
因職業(yè)關系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在本合同簽發(fā)日、合同簽署日或復效日(取其最晚者)之后,被保險人在從事正常職業(yè)生活中感染艾滋病病毒,并且證實滿足以下所有條件者:
1.導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意外事故必須在意外發(fā)生后30天內(含第30天)向我們報告;
2.導致意外事故的明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液體的證據;
3.在書面報告意外發(fā)生后的180天內(含第180天)出現血清HIV陰性轉變?yōu)镠IV陽性的證據。這個證據必須包括一個意外事故發(fā)生后5天內(含第5天)HIV抗體陰性的檢查報告;
4.由其他途徑感染的艾滋病病毒,包括性行為和靜脈注射毒品,不在保障范圍內。
意外事故后12個月內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血液檢查以確認存在艾滋病病毒抗體的存在。
我們僅在被保險人的職業(yè)為從業(yè)醫(yī)生、醫(yī)學院學生、國家注冊護士、醫(yī)學檢驗技師、牙醫(yī)(外科醫(yī)生和護士)或輔助醫(yī)務工作者、醫(yī)學中心或醫(yī)院工作人員時承擔此項保險責任。
嚴重川崎病
是指原因不明的系統(tǒng)性血管炎,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超聲心動圖顯示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
2.已接受了針對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所進行的手術治療。
嚴重腸道疾病并發(fā)癥
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腸;
2.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三個月以上。
埃博拉病毒感染
指埃博拉病毒感染導致的烈性傳染病,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實驗室檢查證實埃博拉病毒的存在;
2.從發(fā)病開始有超過30天的進行性感染癥狀。
嚴重哮喘
一種可逆性、反復發(fā)作的支氣管阻塞型疾病。需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過去兩年中有哮喘持續(xù)狀態(tài)(哮喘持續(xù)發(fā)作24小時以上不能緩解)病史;
2.身體活動耐受能力顯著且持續(xù)下降;
3.肺部慢性過度膨脹充氣導致的胸廓畸形;
4.在家中需要醫(yī)師處方的氧氣治療法;
5.持續(xù)日常服用口服可的松類固醇激素(至少持續(xù)服用6個月以上)。
嚴重細菌性腦脊髓膜炎
指因腦膜炎雙球菌感染引起腦脊髓膜化膿性病變,且導致永久性神經損害(注),持續(xù)90天以上,并且腦脊液檢查顯示腦膜炎雙球菌陽性。
注:永久性神經損害是指由細菌性腦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聾、失明、動眼神經麻痹、癱瘓、腦積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損害,且上述癥狀持續(xù)90天以上仍無改善跡象。
重癥手足口病
由腸道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主要癥狀表現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皰疹。經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兒科??漆t(yī)生確診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項中的任意一項并發(fā)癥:
1.有腦膜炎或腦炎并發(fā)癥,且導致意識障礙或癱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2.有肺炎或肺水腫并發(fā)癥,且導致呼吸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3.有心肌炎并發(fā)癥,且導致心臟擴大或心力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瘋牛病
神經系統(tǒng)疾病及致命的成膠質狀腦病,并有以下癥狀:
1.不能控制的肌肉痙攣及震顫;
2.逐漸癡呆;
3.小腦功能不良,共濟失調;
4.手足徐動癥。
診斷必須由神經科??漆t(yī)生基于以下檢查報告作出:腦電圖、腦脊液報告、電腦斷層掃描(CT)及核磁共振(MRI)。
嚴重心肌炎
指被保險人因嚴重心肌炎性病變導致心功能損害造成持續(xù)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或左室射血分數低于30%;
2.持續(xù)不間斷180天以上;
3.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溶血性鏈球菌引起的壞疽
軀干或肢體的淺筋膜或涉及肌肉的深筋膜感染,呈暴發(fā)性進展,必須即刻手術清創(chuàng)。須在外科手術后進行組織培養(yǎng)證實溶血性鏈球菌壞疽并由??漆t(yī)生確診。
成骨不全癥
一種膠原病,特征為骨易碎,骨質疏松和易骨折。該病有4種類型:I型、II型、III型、IV型。只保障III型成骨不全的情形。其主要臨床特點有:發(fā)育遲緩、多發(fā)性骨折、進行性脊柱后側凸及聽力損害。III型成骨不全的診斷必須根據身體檢查,家族史,X線檢查和皮膚活檢報告資料確診。
嚴重肌營養(yǎng)不良癥
是一組原發(fā)于肌肉的遺傳性的肌肉病變。主要臨床特征為受累骨骼肌肉的無力和肌肉萎縮。經我們認可的神經專科醫(yī)生確認符合以下四項診斷指標中的三項:
1.家族史中有其他成員患相同疾?。?/span>
2.臨床表現包括:無感覺神經紊亂,正常腦脊液及輕微腱反射的減退;
3.典型的肌電圖;
4.臨床推測必須有肌肉或組織檢查加以證實。
斯蒂爾病
斯蒂爾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因該病引致廣泛性關節(jié)破壞,以致需要進行髖及膝關節(jié)置換;
2.由風濕病??漆t(yī)生確定診斷。
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進行性核上性麻痹(PSP)又稱Steele-Rchardson-Olszewski綜合癥,是一種神經系統(tǒng)變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錐體外系肌僵直、步態(tài)共濟失調和輕度癡呆為主要臨床特征。PSP必須由三級甲等醫(yī)院的神經內科??漆t(yī)生確診,并且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嗜鉻細胞瘤
指發(fā)生在腎上腺或腎上腺外嗜鉻組織的以分泌過多的兒茶酚胺為表現的神經內分泌腫瘤。嗜鉻細胞瘤必須由內分泌??漆t(yī)生診斷,并且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臨床有高血壓癥候群表現;
2.已經實施了嗜鉻細胞瘤切除手術。
嚴重瑞氏綜合征
瑞氏綜合征是線粒體功能障礙性疾病。導致脂肪代謝障礙,引起短鏈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腦水腫。主要臨床表現為急性發(fā)熱、反復嘔吐、驚厥及意識障礙等等。肝臟活檢是確診的重要手段。瑞氏綜合征需由三級醫(yī)院的兒科??漆t(yī)生確診,并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有腦水腫和顱內壓升高的腦脊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證據;
2.血氨超過正常值的3倍;
3.臨床出現昏迷,病程至少達到疾病分期第3期。
嚴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是一種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臟的壞死性炎性疾病,機體免疫機制被破壞,產生針對肝臟自身抗原的抗體導致自身免疫反應,從而破壞肝細胞造成肝臟炎癥壞死,進而發(fā)展為肝硬化。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1.高γ球蛋白血癥;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體,如ANA(抗核抗體)、SMA(抗平滑肌抗體)、抗LKM1抗體或抗SLA/LP抗體;
3.肝臟活檢證實免疫性肝炎;
4.臨床已經出現腹水、食道靜脈曲張和脾腫大等肝硬化表現。
腎上腺腦白質營養(yǎng)不良
指一種最常見的過氧化物酶體病,主要累及腎上腺和腦白質,主要表現為進行性的精神運動障礙,視力及聽力下降和(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等。須經??漆t(yī)生診斷,且已經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持續(xù)至少180天。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肝豆狀核變性
指一種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的銅代謝缺陷病,以不同程度的肝細胞損害、腦退行性病變和角膜邊緣有銅鹽沉著環(huán)為其臨床特征,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典型癥狀;
2.角膜色素環(huán)(K-F環(huán));
3.血清銅和血清銅藍蛋白降低,尿銅增加;
4.經皮做肝臟活檢來定量分析肝臟銅的含量。
嚴重傳染性心內膜炎
因感染性微生物造成心臟內膜發(fā)炎,并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血液培養(yǎng)測試結果為陽性,證實存在感染性微生物:
1.1微生物:在贅生物,栓塞的贅生物或心臟內膿瘍經培養(yǎng)或組織檢查證實有微生物;或
1.2病理性病灶:組織檢查證實贅生物或心臟內膿瘍有活動性心內膜炎;或
1.3分別兩次血液培養(yǎng)證實有典型之微生物且與心內膜炎符合;或
1.4持續(xù)血液培養(yǎng)證實有微生物陽性反應,且與心內膜炎符合。
2.心內膜炎引起中度心瓣膜閉鎖不全(指返流分數20%或以上)或中度心瓣膜狹窄(指心瓣膜開口范圍少于或等于正常的30%);
3.心內膜炎及心瓣膜損毀程度需經由心臟??漆t(yī)生確診。
破裂腦動脈瘤夾閉手術
指因腦動脈瘤破裂造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在全麻下進行的開顱動脈夾閉手術。
腦動脈瘤(未破裂)預防性手術、顱骨打孔手術、動脈瘤栓塞手術、血管內手術及其他顱腦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
指心房激動在房室交界區(qū)、房室束及其分支內發(fā)生阻滯,不能正常地傳到心室的心臟傳導性疾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心電圖顯示房室搏動彼此獨立,心室率<50次/分鐘;
2.出現阿-斯綜合征或心力衰竭的表現;
3.必須持續(xù)性依賴心臟起搏器維持心臟正常功能,且已經放置心臟起搏器。
范可尼綜合征
也稱Fanconi綜合征,指近端腎小管的功能異常引起的一組癥候群。須經??漆t(yī)生診斷,且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尿液檢查出現腎性糖尿、全氨基酸糖尿或磷酸鹽尿;
2.血液檢查出現低磷血癥、低尿酸血癥或近端腎小管酸中毒;
3.出現骨質疏松、骨骼畸形或尿路結石;
4.通過骨髓片、白細胞、直腸黏膜中的結晶分析或裂隙燈檢查角膜有胱氨酸結晶。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溶血性尿毒綜合征
是一種由于感染導致的急性綜合癥,引起溶血、急性腎功能衰竭及血小板減少。溶血性尿毒綜合征須由血液和腎臟??漆t(yī)生診斷,被保險人理賠時年齡在25周歲以下,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實驗室檢查確認有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急性腎功能衰竭;
2.因腎臟功能衰竭實際接受了腎臟透析治療。
任何非因感染導致的溶血性貧血,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與紅細胞膜缺陷有關的溶血性貧血、紅細胞酶病、血紅蛋白病等,不在保障范圍內。
肺孢子菌肺炎
是指由肺孢子菌引起的間質性漿細胞性肺炎。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第一秒末用力呼氣量(FEV1)小于1升;
2.氣道內阻力增加,至少達到0.5kPa/l/s;
3.殘氣容積占肺總量(TLC)的60%以上;
4.胸內氣體容積升高,超過170(基值的百分比);
5.PaO2<60mmHg,PaCO2>50mmHg。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肺孢子菌肺炎不在本項保障范圍內。
出血性登革熱
嚴重登革熱病毒感染,出現全部4種癥狀,包括高熱、出血現象、肝腫大和循環(huán)衰竭(登革熱休克綜合癥—世衛(wèi)登革熱第3及第4級)。
非出血性登革熱不在保障范圍內。
大面積植皮手術
指為修復皮膚與其下的組織缺損所進行的皮膚移植手術,要求皮膚移植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30%或3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嚴重Ⅲ度凍傷導致截肢
凍傷是由于寒冷潮濕作用引起的人體局部或全身損傷。指凍傷程度達到Ⅲ度,且導致一個或一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嚴重的結核性脊髓炎
因結核桿菌引起的脊髓炎,導致永久性神經系統(tǒng)功能中度障礙,即:疾病首次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Ⅲ級或Ⅲ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該診斷必須由我們認可醫(yī)院的神經??漆t(yī)生證實,并必須由適當的檢查證明為結核性脊髓炎。
原發(fā)性脊柱側彎的矯正手術
指被保險人因原發(fā)性脊柱側彎,實際實施了對該病的矯正外科手術。
但由于先天性脊柱側彎以及其他疾病或意外導致的繼發(fā)性脊柱側彎而進行的手術治療不在本項保障范圍內。
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為治療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tǒng)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自體移植手術。該治療須由??漆t(yī)生認為在臨床上是必需的。
多處臂叢神經根性撕脫
由于疾病或意外導致至少兩根臂叢神經根性撕脫,所造成的手臂感覺功能與運動功能完全永久性喪失。該病必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院的??漆t(yī)生確診,并且有完整的電生理檢查結果證實。
嚴重面部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面部表面積的80%或80%以上。
因器官移植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因進行器官移植而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復效日之后,被保險人因治療必需而實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2.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出具該項器官移植感染,屬于醫(yī)療責任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責任并且不準上訴;
3.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必須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或患艾滋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彌漫性血管內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統(tǒng)和纖溶系統(tǒng)的過度活動導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嚴重出血,需要輸注血漿和濃縮血小板進行治療。
嚴重的脊髓小腦變性癥
脊髓小腦變性癥為一組以小腦萎縮和共濟失調為主要臨床特點的疾病。必須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脊髓小腦變性癥必須由三甲醫(yī)院診斷,并有以下證據支持:
(1)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小腦萎縮;
(2)臨床表現存在共濟失調、語言障礙和肌張力異常。
2.被保險人運動功能嚴重障礙,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
是一種亞急性脫髓鞘性腦病,常常發(fā)現于免疫缺陷的病人。必須由神經科??漆t(yī)生根據腦組織活檢確診。
小腸移植手術
指因腸道疾病或外傷,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小腸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此手術必須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風濕熱導致的心臟瓣膜疾病
指經由??漆t(yī)生根據已修訂的Jones標準診斷證實罹患急性風濕熱。且因風濕熱所導致一個或以上最少輕度心臟瓣膜關閉不全(即返流部分達20%或以上)或狹窄的心瓣膜損傷(即心臟瓣膜面積為正常值的30%或以下)。有關診斷須由??漆t(yī)生根據心瓣功能的定量檢查證實。
艾森門格綜合征
因心臟病導致的嚴重肺動脈高壓及右向左分流。診斷必須由心臟專科醫(yī)生經超聲心動圖和心導管檢查證實及需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平均肺動脈壓高于40mmHg;
2.肺血管阻力高于3mm/L/min(Wood單位);
3.正常肺微血管楔壓低于15mmHg。
亞急性硬化性全腦炎
是麻疹或麻疹樣病毒所致的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慢性感染。中樞神經系統(tǒng)呈現灰質和白質破壞為特征的慢性和急性混合存在的炎癥。必須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必須由三甲醫(yī)院診斷,臨床檢查證實腦電圖存在周期性復合波、腦脊液?-球蛋白升高、腦脊液和血清中麻疹抗體滴定度升高;
2.被保險人出現運動障礙,永久不可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嚴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被保險人必須是患上嚴重甲型血友病(缺乏VIII凝血因子)或嚴重乙型血友?。ㄈ狈X凝血因子),而凝血因子VIII或凝血因子IX的活性水平少于百分之一。診斷必須由我們認可醫(yī)院的血液病專科醫(yī)生確認。
10.7輕癥疾病
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指被保險人經組織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并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span>
3.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span>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但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指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
2.心電圖有損傷性的ST段改變但未出現病理Q波。
如果被保險人在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后90天內實施了冠狀動脈介入手術,本合同只給予在本疾病項下的理賠,不再給予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理賠。理賠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保障同時終止。
輕微腦中風
指實際發(fā)生了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并出現神經系統(tǒng)功能障礙表現,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對應病灶,確診為腦出血、腦栓塞或腦梗塞,在確診180天后神經系統(tǒng)功能障礙程度雖未達到重大疾病“腦中風后遺癥”的給付標準,但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側肢體(上肢和下肢)肌力2級或2級以下;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
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TIA)和腔隙性腦梗塞不在保障范圍內。
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為了治療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性疾病,首次實際實施了冠狀動脈球囊擴張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或激光冠狀動脈成形術。
如果被保險人在冠狀動脈介入治療時發(fā)生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本合同只給予在本疾病項下的理賠,不再給予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理賠。理賠后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保障同時終止。
心臟瓣膜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為了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非開胸的經胸壁打孔內鏡手術或經皮經導管介入手術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手術。
視力嚴重受損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目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雙目失明”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雙眼中較好眼矯正視力低于0.1(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2.雙眼中較好眼視野半徑小于20度。
本合同僅對三周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予以理賠,并且須提供理賠當時的視力喪失診斷及檢查證據。
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
為了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經皮經導管進行的動脈內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指經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學檢查被確診為下列病變,并實際接受了手術或放射治療。
1.腦垂體瘤;
2.腦囊腫;
3.腦動脈瘤、腦血管瘤。
特定面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為全身體表面積的10%或10%以上,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Ⅲ度燒傷”的標準。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重度頭部外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完全喪失自主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腦損傷”的標準。
慢性腎功能障礙
慢性腎功能障礙是指慢性腎功能不全的晚期,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終末期腎病”的標準。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腎小球濾過率(使用MDRD公式或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的結果),低于30ml./min/1.73平方米,且此狀態(tài)須持續(xù)至少180天);
2.慢性腎功能障礙的診斷必須由泌尿科或腎臟科醫(yī)師確診。
單側肺臟切除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肺臟切除術,部分切除手術和肺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急性可逆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導致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必須由血液科醫(yī)生的診斷,且病歷資料顯示接受了下列任一治療:
1.骨髓刺激療法至少一個月;
2.免疫抑制劑治療至少一個月;
3.接受了骨髓移植。
人工耳蝸植入術
指由于耳蝸的永久損害而實際實施了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診斷須經??漆t(yī)師確認在醫(yī)學上是必要的,且在植入手術之前已經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雙耳持續(xù)12個月以上重度感音神經性耳聾;
2.使用相應的聽力輔助設備效果不佳。
肝臟手術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肝臟部分切除術,手術須有至少一個完整的肝葉切除。
角膜移植
指為增進視力或治療某些角膜疾患,已經實施了異體的角膜移植手術。
此手術必須在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內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單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雙目失明”的標準。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繼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繼發(fā)性肺動脈壓力持續(xù)增高,導致右心室肥厚,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Ⅲ級。診斷需要有心臟科專家確診,并且心導管檢查報告顯示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25mmHg。
腎上腺切除術
指為治療因腎上腺腺瘤所導致醛固酮分泌過多產生的繼發(fā)性惡性高血壓,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嗜鉻細胞瘤”的標準,而接受腎上腺切除術。此項手術需由專科醫(yī)生認定為處理惡性高血壓的必要治療行為。
雙側卵巢切除術
指為治療疾病實際接受了經腹部切開或腹腔鏡進行的雙側卵巢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卵巢切除不在保障范圍內。
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或稱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糾正冠狀動脈的狹窄或堵塞,而實際實施的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旁路移植手術。手術通過微創(chuàng)開胸術(肋骨間小切口)進行,且診斷須由冠狀動脈血管造影檢查確診狹窄或堵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旁路也包括“鎖孔”冠脈搭橋手術。
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血管造影顯示至少兩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50%或一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70%;
2.手術須由心臟專科醫(yī)生進行,并確認該手術的必要性。
特定周圍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
指為治療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下列動脈狹窄而實施的血管介入治療:
1.為下肢或者上肢供血的動脈;
2.腎動脈;
3.腸系膜動脈。
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經血管造影術證實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上述動脈狹窄達到50%或者以上;
2.對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上述動脈施行了血管介入治療,如血管成形術及/或者進行植入支架或者動脈粥樣樣瘤清除手術。
此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由血管疾病的??漆t(yī)生確診為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植入心臟起搏器
因嚴重心律失常而確實已經實施永久性心臟起搏器的植入手術。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的標準。理賠時須提供完整病歷資料及手術記錄,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認可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中度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一肢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天后,該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癱瘓”的標準。
中度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阿爾茨海默病”的標準。
一肢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導致一個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斷離,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多個肢體缺失”的標準。
早期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tǒng)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的標準。
中度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帕金森病”的標準。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癥不在保障范圍內。
糖尿病導致單足截除
因糖尿病引起的神經及血管病變累及足部,為了維持生命在我們認可的醫(yī)院內已經進行了醫(yī)療必須的由足踝或以上位置的單足截除手術。
切除多只腳趾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引起的截除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中度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指因慢性呼吸系統(tǒng)疾病導致呼吸功能衰竭,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終末期肺病”的標準,且診斷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第一秒末用力呼吸量(FEV1)小于1升;
2.殘氣容積占肺總量(TLC)的50%以上;
3.PaO2<60mmHg,PaCO2>50mmHg。
早期原發(fā)性心肌病
被診斷為原發(fā)性心肌病,并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原發(fā)性心肌病”的標準:
1.導致心室功能受損,其受損程度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Ⅲ級(注),或其同等級別;
2.左室射血分數LVEF<35%;
3.原發(fā)性心肌病的診斷必須由我們認可醫(yī)院的心臟專科醫(yī)生確認,并提供心臟超聲檢查結果報告。
注:本保障范圍內的心肌病僅包括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及限制型心肌病。
繼發(fā)于全身性疾病或其他器官系統(tǒng)疾病及酒精濫用造成的心肌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腔靜脈過濾器植入術
指為治療反復肺栓塞發(fā)作,抗凝血療法無效,已經實施了腔靜脈過濾器植入術。手術必須在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早期肝硬化
肝硬化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必須由活檢證實有再生的肝細胞結節(jié)和典型的肝組織纖維化。下列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并至少持續(xù)一年:
1.持續(xù)性黃疸,膽紅素水平升高超過50umol/L;
2.蛋白質合成異常,白蛋白水平低于27g/L;
3.異常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時間超過正常上限的2倍或以上,或者國際正?;嚷剩↖NR)在2.0以上。
中度重癥肌無力
是一種神經與肌肉接頭部位傳遞障礙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臨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橫紋肌于活動時易于疲勞無力,顱神經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該病必須由我們認可醫(yī)院的??漆t(yī)生明確診斷,且疾病確診180天后,仍然存在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重癥肌無力”的標準。
慢性肝功能衰竭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的標準。須滿足下列任意三個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span>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我們對“早期肝硬化”和“慢性肝功能衰竭”兩項中的其中一項承擔保險責任,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后,對另一項輕癥疾病的保險責任同時終止。
輕度面部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面部表面積的30%或者30%以上,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面部燒傷”的標準。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導致其同時滿足“特定面積Ⅲ度燒傷”、“輕度面部燒傷”和“面部重建手術”的,僅按其中一項給付。
頸動脈血管成形術或內膜切除術
指根據頸動脈造影檢查結果,確診一條或以上頸動脈存在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50%以上)。本病須經國家機關認可的有合法資質的??漆t(yī)生明確診斷,同時必須已經采取以下手術以減輕癥狀:
1.確實進行動脈內膜切除術;
2.確實進行血管介入治療,例如血管成形術及/或進行植入支架或動脈粥樣瘤清除手術。
心包膜切除術
因心包膜疾病導致已經接受心包膜切除術。手術必須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單側腎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腎臟切除術。
腎臟部分切除手術、因患有符合本合同條款的惡性腫瘤的原因所致單側腎臟切除和腎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中度嚴重克羅恩病
克羅恩病是一種慢性肉芽腫性腸炎,具有特征性的克羅恩病病理組織學變化。診斷必須由??漆t(yī)生經過病理檢查結果證實。被保險人所患的克羅恩病須經腸胃科專科醫(yī)生以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連續(xù)治療90天以上,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克羅恩病”的標準。
中度潰瘍性結腸炎
潰瘍性結腸炎是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急性暴發(fā)性潰瘍性結腸炎,病變累及全結腸,表現為嚴重的血便和系統(tǒng)性癥狀體征和腸破裂的風險,本疾病的確診必須經由內窺鏡檢查證實該疾病侵犯全部結腸和直腸及活體切片檢查證實為潰瘍性結腸炎。且須經腸胃??漆t(yī)生連續(xù)以系統(tǒng)性免疫抑制劑或免疫調節(jié)劑持續(xù)治療最少90天,才符合本保障范圍,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的標準。
其他種類的發(fā)炎性結腸炎,只發(fā)生在直腸的潰瘍性結腸炎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深度昏迷72小時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coma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他生命維持系統(tǒng)達到72小時,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深度昏迷96小時”的標準。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輕度顱腦手術
被保險人確已實施全麻下的顱骨鉆孔手術或經鼻蝶竇入顱手術。
因外傷而實施的腦外科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雙側睪丸切除術
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接受了雙側睪丸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睪丸切除、或者因患有符合本合同條款的惡性腫瘤的原因所致睪丸切除不在保障范圍內。
中度脊髓灰質炎
脊髓灰質炎是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癱瘓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運動功能損害或呼吸無力。脊髓灰質炎必須明確診斷,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脊髓灰質炎后遺癥”的標準。本合同僅對脊髓灰質炎造成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導致被保險人持續(xù)癱瘓90天以上的情況予以理賠。
嚴重阻塞型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
需由相關醫(yī)學范疇的注冊??漆t(yī)生,經多導睡眠監(jiān)測儀檢查明確診斷為嚴重阻塞型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OSA),并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被保險人必須現正接受持續(xù)氣道正壓呼吸器(CPAP)之夜間治療;
2.必須提供睡眠測試的文件證明,顯示AHI>30及夜間血氧飽和平均值<85。
面部重建手術
確實進行整形或者重建手術(頸部以上的面部結構不完整、缺失或者受損而對其形態(tài)及外觀進行修復或者重建),同時必須由??漆t(yī)生認為該面部毀容是需要接受住院治療,及其后接受該手術,而對該面部毀容所進行的治療是醫(yī)療所需。此手術必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院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需的情況下進行,并出具診斷證明。
因純粹整容原因、獨立的牙齒修復、獨立的鼻骨骨折或者獨立的皮膚傷口所進行的手術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中度進行性核上神經麻痹癥
指一種少見的神經系統(tǒng)變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錐體外系肌僵直、步態(tài)共濟失調和輕度癡呆為主要臨床特征。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嚴重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早期象皮病
指因絲蟲感染導致淋巴管阻塞而造成身體組織出現嚴重淋巴水腫,但未達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象皮病”的標準。此病癥須經我們認可醫(yī)院的??漆t(yī)生根據臨床表現和微絲蚴的化驗結果確診。
急性淋巴管炎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淋巴水腫不在保障范圍內。
硬腦膜下血腫手術
為清除或引流因意外導致的血腫,需于頭部進行開顱或鉆孔手術。開顱或鉆孔手術必須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10.8發(fā)病
指出現疾病的前兆或異常的身體狀況,或已經顯現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謹慎人士引起注意、尋求診斷、治療或護理的病癥。
10.9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
本合同所稱的指定或認可的醫(yī)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2.設立的主要目的為向受傷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療和護理服務;
3.有合格的醫(yī)生(被保險人本人、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除外)和護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時的醫(yī)療和護理服務;
4.具有系統(tǒng)性診療等程序或手術設備的二級或以上綜合性醫(yī)院或??漆t(yī)院,但不包括觀察室、聯(lián)合病房和康復病房;
5.不包括康復醫(yī)院、診所、護理、療養(yǎng)、戒酒、戒毒或類似的醫(yī)療機構。
10.10??漆t(yī)生
專科醫(yī)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注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yī)師或主治醫(yī)師以上職稱的《醫(yī)師職稱證書》;
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y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
10.11酒后駕駛
指經檢測或鑒定,發(fā)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認定為飲酒后駕駛或醉酒后駕駛。
10.12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10.13無有效行駛證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未依法按時進行或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10.14毒品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yī)生開具并遵醫(yī)囑使用的用于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10.15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他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了明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
10.16遺傳性疾病
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fā)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
10.17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依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確定。
10.18現金價值
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為解除合同時,根據精算原理計算的,由我們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10.19有效身份證件
指政府有權機關頒發(fā)的能夠證明其合法真實身份的證件或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證或按規(guī)定可使用的有效護照等。
10.20人身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
《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是由原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發(fā)布(保監(jiān)發(fā)[2014]6號)并經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備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行業(yè)標準,其標準編號為JR/T0083-2013。
10.21利息
參照借款利率計算。
10.22借款利率
我們每年宣布兩次借款年利率,時間分別為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該借款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下發(fā)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以內(含一年)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浮動。